新頭殼newtalk 2011.11.09 謝莉慧/台北報導
根據今(9)日出刊的第546期《壹週刊》報導指出,馬英九總統的姐姐馬以南曾委託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居中安排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與台電董事長陳貴明於去年4月29日晚間舉行政商餐敘,馬以南偕夫馮丹龢出席,王人治還當場表示,台電未來若有土地要合建開發盼優先考慮達欣。馬以南今天委託國民黨中央黨部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本人與王人治原為舊識,偶約餐敘,席間並無討論週刊所載不實情事。」「當時姚江臨與陳貴明也在該餐廳與同仁餐敘,雙方僅禮貌性寒暄問候,內容無涉任何有關達欣與台電土地合作開發事宜。」
至於姚江臨也否認指出,當天他與朋友在台電「勵進餐館」吃飯,巧遇馬以南夫婦等人,基於禮貌上前打招呼,週刊指控純屬子虛烏有。
《壹週刊》今天以斗大的標題寫著「達欣副董走台電後門 馬以南居中安排」,文中指出,馬以南牽線偕夫出席政商餐會,好比扁家時代的「羅太太」,當時安插丈夫穿梭在政商名流間,《壹週刊》批評該做法宛如「扁家模式」,而在餐敘後,台電高層心目中,已有達欣「這家公司背後有總統姊姊撐腰」的印象。
馬以南今天委由國民黨中央發表聲明指出,自己與達欣公司副董事長王人治原為舊識,偶約餐敘,乃人之常情,當時台電工會董事姚江臨與台電董事長陳貴明也在台電餐廳與其同仁餐敘,雙方僅禮貌性寒暄問候,內容並無涉及任何有關達欣公司與台電土地合作開發等情事。
馬以南說,眾所皆知,台電土地無論開發、標售或處分皆須經過公開招標程序方得進行,絕不可能私下協議。她強調,自己也沒有和陳貴明談論任何有關土地合作相關事宜,週刊57頁所載「王當場探詢與台電合作土地開發的可能性」,明顯與事實不符。
馬以南說,事先已委請賴素如律師於民國100年11月8日下午6時多,回應壹週刊記者溫惠敏,並明確告知週刊所述內容絕非事實,唯該週刊卻仍執意進行不實報導,讓人深感遺憾。更令馬以南生氣的是,《壹週刊》將其與扁家印象連結,自認已嚴重傷及個人名譽。
最後,馬以南要求《壹週刊》立即發布更正聲明,否則將採取捍衛保護名譽之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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